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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市街头小"广告"引起了入室抢劫案
来源:台州律师网时间:2012-08-30
为节省二手房屋租售的中介费用,一些房主选择了在街头张贴推销自家房子的小广告。然而,看似不起眼的小广告,却可能给房主本人带来危险。日前,义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入室抢劫案,就由一张街头小广告而起。犯罪嫌疑人高某,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
义县居民张女士家里有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准备出售,为了尽快找到买主,张女士印了不少小广告,张贴在街头。从外地来义县打工的高某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,一直游手好闲,无所事事。2009年夏天,高某打起了街头广告的主意,并盯上了张女士张贴的售楼广告。从广告上,高某看出这套房子面积不小,房主肯定是个有钱人,而且房子所在的位置周围环境比较偏僻,比较方便作案。于是,高某便记下了张家的电话。
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,高某拨通了张女士的电话,提出要去“看房”。没多久,高某就携带着他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如约来到张女士家,张女士热情地将高某迎进了屋内。在西卧室高某趁张女士不备,拿出尖刀将张女士逼住,很快,张女士被高某捆绑在暖气管上,高某抢走其金戒指一个、金项链一条、手机一部及现金人民币1200余元。张女士报警后,当地警方迅速介入侦查,并迅速将入室抢劫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持械入户采取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,且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。遂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。
(文中人物系化名)